鉅亨網新聞中心一、本公司業經104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案,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68304171元,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,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。二、現金股利除息交易日:104年7月3日。三、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:104年7月11日。四、停止股票過戶日期: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104年7月7日起至104年7月11日止。五、現金股利發放日期:104年8月5日。六、發放方式:自104年8月5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裡部【地址: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3樓,電話:(02)6636-5566】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,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,元以下四捨五入,會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。七、特此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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